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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嫖宿幼女罪案发生在美国 详细内容
来源:浪漫重庆 作者:佚名 时间:2012-8-12   

如果嫖宿幼女罪案发生在美国

作者高娓娓撰文认为:近期,中国关于嫖宿幼女闹得沸沸扬扬。大部分人都在讨论,这个罪名到底是什么性质。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美国会是什么样的情况。

近期,中国关于嫖宿幼女的事情,闹得沸沸扬扬。大部分人都在讨论,嫖宿幼女这个罪名到底是什么性质。

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美国会是什么样的情况:在美国,凡是和14-16岁以下少年儿童发生性关系的,一概会被视为强奸罪。

11岁的美国金发少女杰西•李•杜加德在上学路上遭一对假释犯夫妇绑架。随后一直被绑匪囚禁在一个装有隔音材料的屋棚中,成为绑匪性奴。多年后被警察查获,在2011年6月2日,这对夫妇被法庭裁决各自获刑431年和36年。

不管当时的情况如何,也不管是男女,只要成人与未成年少年儿童有性关系,有人举报,提起诉讼,一旦确认属实,成年当事人就会被判强奸罪。哪怕真的是这个未成年人是作为性交易工作者,与成年当事人有交易关系,也照判强奸罪。需要强调的是,成年人和16岁以下男孩子发生性关系,也是犯罪。    

需要说明的是,强奸少年儿童,一般判刑会非常重,就像上面那个案例中的431年,几辈子都坐不完的牢。

至于犯罪人是不是官员,对法官来说没什么区别。有时候,也许因为是官员,法官还会判更重,因为美国的官员,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为民众服务,现在却反而伤害民众,辜负大家对他的信任,这种情节更恶劣。法官会对官员毫不客气,舆论也不会放过这个官员。

举一个几年前真实发生在美国的事做例子。

前几年,美国国会的第一个华人议员吴振伟,因涉嫌强行与竞选捐款人女儿发生性关系,宣布辞职。

吴振伟发表声明时,没有具体提及所受性侵犯指控,只是说现在到了辞职的时候,“我无法在国会工作和应对这些非常严重的指控的同时照顾好家庭”。因为女孩已经过了18岁,不算未成年,所以他不用负法律责任,但是舆论却严厉谴责他。

其实说起来,挺可惜的。吴振伟1998年首次当选美国国会众议员,迄今7次连任。华人要进入议会,本来就不容易,而这位华人议员,好不容易挣来的政治地位,却因这件事情,一朝踏错,多年努力付诸东流。

美国舆论对于官员其实比普通人还要苛刻,从美国会议员给美女发艳照狼狈下课里所说的事件就可见一斑。

民主党议员安东尼温纳的性感“艳照”,他本来是通过网络,发给美女网友的,结果美国大大小小的媒体都报道刊登了他的这些相片,社会强烈谴责这种行为,这位即将竞选纽约市长的议员因为这件事狼狈下课,我们私下开玩笑说这位议员只是发了相片,其他事情都还没有干成,很亏。

还有前纽约总检察长出身的艾略特思必策(Eliot Spitzer),他的召妓丑闻案曝光后,也是备受公众谴责,支持率降到低谷。最后,他只能辞职。下图是当时妻子陪同他宣佈辞职,面对媒体,他跟公众致歉,说自己很惭愧,辜负了社会对他的信任。

从上面几件事就能看出,美国人对于官员的性犯罪问题,其实是比较苛责的。而且美国的新闻媒体最重视的是消费新闻的民众,收视率和营业额才是真正的问题,而不是其它的。所以官员就算没有丑闻,他们都巴不得挖出点丑闻来报道一下,博一博眼球,更别说确有其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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